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标代码:13470),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14个系、47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工科院校。
第二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市中心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
第四条 学历与学位: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学院的招生工作。学院同时接受福州大学监察审计处的监察。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将严格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等“六公开”,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录取期间,举报、投诉电话为:0591-83777330。
第三章 招生批次及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19年实际的招生省份及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fdzcxy.edu.cn)。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具体的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同时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fdzcxy.edu.cn)浏览具体专业介绍、招生计划、历年录取情况等信息。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按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批次 | 专业 | 计划数 |
湖南 | 本科三批 | 产品设计 | 5 |
湖南 | 本科三批 | 音乐学 | 2 |
湖南 | 本科三批 | 表演 | 6 |
福建 | 艺术本科B批 | 产品设计 | 56 |
福建 | 艺术本科B批 | 音乐学 | 18 |
福建 | 艺术本科B批 | 表演 | 25 |
河北 | 本科二批 | 产品设计 | 6 |
河北 | 本科二批 | 音乐学 | 4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 | 产品设计 | 5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 | 音乐学 | 2 |
河南 | 艺术本科B段 | 产品设计 | 6 |
河南 | 艺术本科B段 | 音乐学 | 2 |
河南 | 艺术本科B段 | 表演 | 7 |
浙江 | 艺术类第二批 | 产品设计 | 6 |
浙江 | 艺术类第二批 | 音乐学 | 4 |
浙江 | 艺术类第二批 | 表演 | 6 |
安徽 | 艺术第二批 | 产品设计 | 5 |
安徽 | 艺术第二批 | 音乐学 | 2 |
安徽 | 艺术第二批 | 表演 | 6 |
江苏 | 艺术类提前 录取本科2小批 | 产品设计 | 6 |
江苏 | 艺术类提前 录取本科2小批 | 音乐学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