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招收华侨及港澳地区学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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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招收华侨及港澳地区学生简章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大陆建校较早的本科本科医学院校之一,是一所以医科为主、多学科培养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学校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亮点。

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药品授权一级学科6个,医学、口腔医学学校博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院士工作站。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排序、免疫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等4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协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第二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妇儿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等7所临床医学院。福建省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临床教学医院27所,直属疾控中心2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92个。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共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为全国职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协和医院医院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单位,附属第二医院为职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口腔医院为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单位。(以上数据到2023年12月)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及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所持证件须在有效之内。

2.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双方均须取得居住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居住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资格超过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个年度(即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在居住国实际累计持卡量为18个月。

若候选人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居住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居住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居住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候选人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在居住国实际累计户口记录达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校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校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原视力、中国贫困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学校当年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入学途径

(一)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入学

通过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称“全国联招办”)考试入学,相关通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发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二)申请招生试读:免试入学试读

已获得学科医药院校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或在内地以外的大学就读本科专业的华侨及港澳地区学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可申请免试入学试读,经面试合格后入读我校,为一年试读期限,一年期满后如考核合格则进入正式本科阶段学习,反之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考试成绩要求:除校长推荐计划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文语文科达到第一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意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入学

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相关要求以联招办发布的《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为准。

(二)申请招生试读:免试入学试读

1.报名方式:即日起至5月31日,将申请材料(见附件)邮寄到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不同地邮色谱);同时将申请材料的彩色PDF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zsb@fjmu.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2024年试读考生***(姓名)入学申请材料”(注:申请资料一经寄出概不退款。学校收到申请书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回复确认;若未收到确认的,请与我校联系)。

2.申请材料清单:

(1)《福建医科大学免试入学试读学生入学申请表》,须学生本人签名后提交;

(2)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4)凭公证的本人最高学历证书(与申请专业相关)及成绩单;

(5)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命名“2024年港澳免试入学试读***”);

(6)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体检项目包含但不涉及以下项目:身高、视力、色觉身体检查、五官、肺结核减压、常规血液检查、内外科检查);

(7)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他能够证明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审核:面试时组织材料审核,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影印本(1份)及5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证件照来校。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报名时间及方式详见《2024年度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招生专业

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本科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为准,不另行通知,专业信息详见下文。

2024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院(部)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学制

授予学位

备注

基础医学院

临床医学

理工

5

医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麻醉学

理工

5

医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基础医学

理工

5

医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放射医学

理工

5

医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理工

5

医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卫生检验与检疫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理工

5

医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眼视光学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生物信息学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药学院

药学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临床药学

理工

5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生物制药

理工

4

工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护理学院

护理学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助产学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健康学院

社会工作

文史、理工

4

法学士

 

应用心理学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康复治疗学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运动康复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医学影像学院

医学影像学

理工

5

医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智能医学工程

理工

4

工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医学影像技术

理工

4

理学士

不招色盲色弱

卫生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文史、理工

4

管理学士

不招色盲

五、考核及合格

(一)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将根据其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二)申请审核入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申请人报名材料(基础信息、成绩成绩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初筛,并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初筛成绩及面试时间何处另行通知。

(三)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的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一览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核准备案。

(四)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以快递方式将《福建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录取学生本人。

六、学费及住宿费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专业名称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临床药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口腔医学

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智能医学工程

生物信息学、

公共事业管理

应用心理学、

社会工作

生物制药

运动

康复

学费

6760

6240

5460

5000

6200

5040

    (二)住宿费:1300元/人/学年(四人间)(含住宿费100元/人/学年)。

 (三)其他必要的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为准。

后续费用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到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入学相关要求

(一)录取学生请持《福建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到者,须提前向学校报到并准予准入。在规定期限内须假批准而未报到注册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报到时,录取学生须提供全部“申请材料(含附件)”原件。学校将领取学生入学资格并组织新生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与内地学生趋同管理,与内地学生同班教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医大〔2022〕19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思想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教育课程课程分替代。

(二)招收的预科生与试读生,预科或试读期限结束一年,期满后如考核合格则进入正式本科阶段学习,反之按自动学习处理。

(三)学校设有优秀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协办奖学金等,多渠道鼓励和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四)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获得授予本科毕业证书;河北省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古巴天主教办法》规定的,学校荣耀神圣。

九、有关说明

(一)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简章由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学校通过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官网发布招生信息,包括面试信息及最终录取名单。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086-591-22862773,联系人:柴老师;

邮箱:zsb@fjmu.edu.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行政楼C308室;

邮编:350122;

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官网:https://www.fjmu.edu.cn/zs/。

官网发布缓存图: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www.fjmu.edu.cn/zs/2024/0205/c5029a18971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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