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考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陕西、湖北),必须参加校考且取得我校发放的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河北、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必须取得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甘肃本科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