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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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院校名称: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892(全国招生代码)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

运城校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庙风西路34号

太原小店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十四号线南街

太原胜利桥校区:太原市兴华街北环2号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的姓名及职务:闫顺茂   院长

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原则:

1、坚持“立足山西,面向全国”的办学原则。

2、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规模、近期毕业生需求情况、3至5年社会各类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参考2017年分专业招生人数等因素。

3、适度控制热门专业的招生人数。

(二)办法:

1、根据第一、二原则确定学院招生总规模。

2、根据第一、三原则确定省外规模及专业分布。

3、根据第二、三原则确定三校区各系、各专业规模。

三、对外语的要求: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 

五、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区、市)招办的规定执行,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择优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三)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1、对报名转入我院的每个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方法为:(1)毕业的中专学校提供在校成绩单,成绩要求合格(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要求合格。两项成绩均合格者可录入我院。

 2、录取专业时,根据三二分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3、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4000元/每生·每学年

七、学历证书

  颁发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座机:0359-8751815   8751816   8751815(传真)

0351-6276234   2709508

E-MAIL:sxsyzjb@126.com

招生网址:http://www.sxsy.com.cn/

九、录取专业

    学院设有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园林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金融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等28个专业。

十、奖、助、贷、勤等助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学费和公寓费共计4600元

5、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法人签名:闫顺茂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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