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18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时光贵州旁)百花路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占地610亩,在校学生1万余人,开设有建筑、装饰、设备、材料、管理和信息工程等六大专业群共38个专业。现有教职工51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占21.9%,中级职称占43%,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62%。学院施行综合素质学分制,践行“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以“书香建院、歌声建院、技能建院”活动引领校园文化建设。
学院与几十家大型企业联合建设实训就业基地,同时投资2亿人民币建设校内先进实训基地,成为建筑类高等职业学院示范品牌。学院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加拿大、德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互派师生交流(换)访学活动。学院将紧紧抓住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行业有影响、全省排前列、发展可持续”的省级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制定、考试及录取工作等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并在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在招生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招生及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8年招生计划(含分类招生)为4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考试
第八条
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
第九条
按照生源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相关要求参加高考。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按“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以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如专业生源不足,可在进档“服从”调剂考生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生源省(美术类)专科(高职)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美术类)联考专科(高职)合格线,双上线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分数级差,不限男女生比例。
7、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8、外语语种:不限。
9、录取方式:网上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6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
第十三条
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两助一免(补)”精准扶贫资助:凡在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贵州农村户籍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在我省就读的确保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时光贵州旁)百花路
联系部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 话:0851-84700230
监督电话:0851-82509523
传 真:0851-82545231
联 系 人:柳老师(13985189815)吴老师(13985415887)
孙老师(13984121618)
学院网址:http://www.gzjszy.cn
邮政编码:5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