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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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招生对象:

参加2018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按照“专业清”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考分相同的按照高考名次依次录取。

3.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4.浙江省考生专业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校址:安徽省芜湖市乌霞山西路18号  邮编:241000

九、颁发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483613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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