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疑
解
惑
新高考改革下,考生志愿填报难度升级,此时的考生与家长是不是还有很多疑问呢?就让小编带你走进志愿填报问答第十七期,为大家解惑答疑!
(适用:已实施、即将实施新高考的省份)
1、今后,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如何确定选择性老试科目?
答:考生首先可以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进行选择。其次,可以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再次,可根据考生所在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艺等进行选择。此外,还可以根据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趋势来选择。
2、高一学业水平考试考哪四科?
答:现行的学业水平考试高一时只考一科,就是信息技术。
3、是在高一下学期6月进行吗?
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必修课学习结束的时候进行,一般在学期末。
4、高考综合改革后,不分文理,这意味着今后高考数学不再分文科卷和理科卷。对不擅长数学偏文科的同学来说,应该怎样适应这一变化?
答:一是科内适应。数学学习要关注培养考生的数学抽象、逻辑推理、数学运算、直观感知、数据分析、数学建模这六大核心素养。同时,注重阅读理解能力的培养,以及对知识的理解,打破以往靠刷题来学习的方式,从多方面去考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二是科外适应。不擅长数学的同学,可以去学习和钻研自己强势的学科,用强势的学科去弥补弱势的学科。
5、如何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专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答:要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首先要客观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活动真实、信息写实、评价有据。
其次,要公开透明。每学期末,学校对遴选出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在信息管理系统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成长记录由学校审核确认;有异议的由学校组织复核,无异议后再审核确认。
最后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由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真实可靠。
6、如果想报医学专业,选择的组合有什么要求?十二种组合都能报吗?
答:各个高校会结合自身定位和专业要求,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即使是同一专业,各学校要求上也会有一些差异。关于医学专业,考生还要到自己心仪的高校去具体查阅选科要求。根据往年高校医学专业的需求来看,原有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理科组合在未来选择学校时,选择面更大。
7、如果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高考选专业时会受限吗?
答:首先,考生考试性科目的选择要结合自身的优势。然后,高校在招生时,每个专业组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后,一共有12种选考组合,理论上每一种组合都不可能涵盖所有的专业组选择,都会有侧重。不论选哪种组合,不存在填报志愿时选专业受限制,更重要的是要看考生自己的优势以及职业定向计划和生涯规划。
8、12种选科组合对应的专业有哪些?
答:现在回答这个问题有些早,不过考生可以参考国内已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看看高校专业组对选考科目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再作出判断。
9、走班教学改革后,各高中学校将面临选课、走班的问题,如何解决城乡之间的差距?
答:对选课、走班,城乡学生的需求差别不会很大。城乡之间的差距,主要还是资源的差距,主要集中在师资和设施。师资方面建议通过县管校聘加以统筹。而设施主要是教室,可以通过增加投入,对学校教室等设施进行规划,新建或改扩建教室,切不可因满足学生选课走班出现新的大班额、超大班额。
10、改革后,今年高二的学生是不是高考之后复读没优势了,还能复读吗?
答:目前高二的学生,两年后参加高考不满意想复读,跟今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学生一起高考,从政策上看是可以的。不过,因为他们在高中阶段学习的课程和教材有变化,同时,复读还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学生必须要根据自己的优势,想好选考的科目组合。因此,如果高二年级的学生认为自己以后有复读的可能,建议审视并培植自己的优势科目,并在将来可能复读的选考科目组合中发挥出来。
11、已被各类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是否要参加科目选报?
答:已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此次科目选报。
12、选报期间,如何确认已经选报成功?
答:考生登录系统选报成功后,系统会生成本人的科目选报信息表,供考生下载留存打印,代表考生选报成功。4月12日至16日每天9:00—18:00期间,若希望修改选考科目,考生可登录系统自行修改,以考生最后一次填报的为准。
13、选报后能否修改?
答:广大考生认真核对选考科目,避免误报科目。科目选报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选考科目。
14、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可由亲属或他人代报吗?
答:等级考试科目须由考生本人选报,不得由他人代报。考生须妥善保存本人系统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普通高中实行选课走班教学,理论上有20种科目组合,若学生选课不均,某科目只有几个人选,如何应对?
答: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专业选科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学校会根据学生选科的人数,均衡编制学科教学班。各科目选课人数不均衡,可能有的科目组合的教学班多,有的科目组合的教学班少,但不会出现只有几个学生选择某一科目而无法组班的现象。
16、不同学校学生对不同科目的选择如果出现失衡,导致A学校学生选择历史的很少,而B学校选择历史的多,出现A学校历史老师闲置,而B学校历史老师缺乏怎么办?
答:不同学校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的选择人数肯定不会完全一致,甚至出现选科人数与学科教师不匹配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省教育厅将指导各地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坚持“退一补一、有编即补”,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为增加高中教师总量,完善教师队伍结构提供政策保障;另一方面,省教育厅将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组织高中学校在高校选科方案公布后,组织高一学生开展模拟选课,根据选课模拟结果做好选课走班所需教师、设备、教室等条件的测算和准备工作。
17、如何规避学校给学生规定选科要求情况的发生?
答:等级考试科目选择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确定,严禁学校限制学生对等级考试科目学习的自主选择。我厅将指导各地畅通监督渠道,对出现的限制学生自主选择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18、为什么等级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要进行分数转换才能计入高考总分?
答:我省之所以要对学生等级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进行转换才能计入高考总分,因为每个学生参加高考录取的3门等级考试科目是不同的,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能直接相加,必须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后才能进行相加。
19、这种转换有何好处?
答:等级考试科目进行等级转换,一是能够较好解决学科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具有科学依据;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排除四舍五入因素),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确保我省考生在招生录取中利益最大化。
20、实行夏季春季本专科分类招生,如果夏季高考发挥失常,还有机会上专科吗?
答:改革后,我省夏季高考招生以本科为主,同时也安排一定的专科计划。参加夏季高考失常的学生,仍有参加专科招生录取的机会,但专科招生计划数量将会逐步减少。对考生来说,要根据自身学习水平、素质能力和爱好特长,在我省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的框架内选择适合自己的升学通道。
21、由于实行“高校选科”、“学生选考”,高校招生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会不会出现优势特长考生扎堆填报的情况?
答:改革后夏季高考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尊重了学生的意愿,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学生可以选择本人感兴趣的或擅长的学科作为等级考科目,这样做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际上减轻了学生的学习压力,真正做到了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另外,学生的兴趣特长也是不一样的,各选考科目都会有感兴趣的学生选择,特别是学生的选考科目组合打破了过去文理两种组合,理论上有20种组合,不仅不会出现某个学科明显的扎堆现象,相对于过去文理两种组合,学生的学科选择反而会更加多样化。
22、是否会出现调剂落空?
答:按“专业(类)+学校”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如果考生填报志愿合理,不会出现高分落榜的现象。考虑到学生的专业选择权等问题,改革后不再进行调剂录取,会对学校的缺额计划安排征集,未录取学生仍有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机会。
23、《招生章程》的作用体现在哪里?
答:教育部在连续9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等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24、《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教育部每年都明确规定“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
25、只有第一志愿平行才是平行志愿是什么意思?
答:从平行志愿的使用方式上看,可分为两种:即第一志愿的平行志愿与非第一志愿的平行志愿。可是由于非第一志愿的平行志愿的作用比较有限,因为即便是排序志愿的第一志愿投档率,各地低的也在60%~70%以上,高的甚至达到了80%以上,于是留给非第一志愿的作用空间比较小。所以,许多地方在第二志愿或第三志愿中采用了多年的平行志愿,却并未引起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关注与重视,甚至大家都未将其视之为平行志愿,而仅仅认为只有第一志愿实施了平行志愿,才将是值得重视的平行志愿。从教育部大力推行的平行志愿来看,所指的也是第一志愿为平行的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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