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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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学校代码:13383

第五条 办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山财大街5号 邮编:271199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2005年

第八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特色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是于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校以山东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优势专业为依托,坚持以市场需求为指向,以本科教学为中心,以质量提升为根本,以全方位育人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和中国独立学院发展之路。

★办学理念

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根,以学校为源,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扎根齐鲁大地的办学航向,将燕山学院建成一所办学规模适当、管理运行规范、开放性和国际化办学、教育教学质量较高、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且工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和中国一流独立学院。

★办学条件

学校规划占地800亩(含50亩水面);规划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会议礼堂、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学生食堂、大学生创业中心、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现代化体育馆及配套服务设施,教育教学、网络实验、科研实践、生活体育等场馆和服务配套设施齐全,条件优越,学习氛围浓厚、校园活动丰富,能够很好地满足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师资力量

学校具有以山东财经大学兼任教师和燕山学院自有师资为主体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教师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396人,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200人。

★专业设置

学校依托山东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专业设置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设置了金融系、国际经贸系、会计系、工商管理系、信息科学与技术5个系,下设金融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4个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以学生职业发展为目标,以复合学习为载体,以提升综合能力为主线。

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强能力、有特色,突出职业化教育和国际化教育两大办学特色,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三位一体的多元人才培养模式,将“两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优化授课课程,构建多方位的育人体系。学校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积极与企业合办产业学院,建立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当地考生报考指南,或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科学制4年。

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如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我校,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后体检发现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学校有权将考生退回原生源地。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排序。

3、专业录取原则。将所有调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安排其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该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看其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学校对浙江进档考生录取时,依据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4、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考试院查询网站、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本科学费标准:会计学、金融学19000元/年;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商务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70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金融学(智能金融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智慧物联方向)19000元/年。住宿费1400元/年。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贷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校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4-5786617

学校网址:http://ys.sdufe.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ys.sdufe.edu.cn

邮 箱:scdyszs@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山财大街5号

邮 编:27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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