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及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以一次考试决定术科考试合格名单。术科合格名单3月下旬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询,通过的专业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考生可自行通过上网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合格证。
2、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术科考试分初试、复试。初试结束后,3月12日上午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和考试现场公布进入复试名单,12日上午进行复试现场确认。3月12日下午进行复试。复试结束后,术科合格名单3月下旬将在我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的专业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考生可通过招生就业处网站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合格证。
3、取得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广东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我校。
4、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等专业的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校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综合总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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