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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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广东金融学院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

5.每人限报1个专业志愿。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共计100人,学制两年。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学科门类

招生计划

就读校区

学费

金融学

经济学

100人

广州本部

5050元/学年

会计学

管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工商管理

管理学

注:住宿费900-1900元/学年。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审核方式;

(2)截止时间: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24时截止(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材料提交:

1)填写完整的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见附件1;

2)1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提供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证明;

5)个人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校级及以上)。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6月15日24:00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我校招生办邮箱(邮箱地址:zsgduf@163.com;请留意我校招生办的邮件回复信息、确认发送成功),各类附件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电子邮件及压缩包的标题为“广东金融学院2023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另请考生填报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以EXCEL文件形式随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zsgduf@163.com。

2.录取。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主要依据考生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优先录取平均分高的考生。经学校审核,不适合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3.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肆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联系方式、监督与申诉

1.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15393

传真:020-37216086

电子邮箱:zsgduf@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uf.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uf.edu.cn

2.监督举报。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监督电话:020-37216629

传真:020-37216666

电子邮箱:jw@gduf.edu.cn

本招生简章由广东金融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广东省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

2.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汇总表

附件1:

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民族


省份


政治面貌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


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毕业届别


毕业专业


学位名称


毕业证书号


学分绩点


学位证书号


申请专业


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学校上学、任何职务

证明人

















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时间

奖项名称

颁发单位













本人对广东金融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已清晰了解,并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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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s.gduf.edu.cn/info/1023/23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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