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保送条件
符合中国内地高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条件,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1. 考核方式:综合素质面试。
2.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面试表现、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及我校要求等,择优录取。每个专业录取计划不超过2个,专业类录取总数不超过所包含专业个数的2倍。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为20人,招生专业(类)详见下表。
注:1.建筑学、医学影像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余专业学制四年。
2.广州国际校区招生专业(上表序号34-42对应9个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需要较好的英语基础。
3.以上专业(类)名称如有调整,以教育部最终批复公布为准。
四、学费及住宿费
文科类专业学费 | 人民币6060元/生·学年 |
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 | 人民币6850元/生·学年 |
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3-4年级)学费 | 人民币16000元/生·每年 |
医学类专业学费 | 人民币7660元/生·学年 |
广州国际校区所属专业学费 | 人民币95000元/生·学年 |
住宿费 | 人民币600~1600元/生·学年 |
注:1.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
2.广州国际校区所属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软物质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海洋装备。
五、入学与资格复查
1. 新生持《华南理工大学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仅专业受限者,须商转其他专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毕业
具有华南理工大学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1.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20-87110737;传真:86-20-87111502;
电邮:admit@scut.edu.cn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地址(邮编):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510641)
2.更多信息请关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网站(https://portal.网址未加载.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0073)。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2024/1031/c30767a56618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