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2024年春季招生计划
注:
1.住宿费1500-3600元/学年,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根据入住学生宿舍2人间、4人间、6人间等不同房型收取对应标准的住宿费。
2.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招办公布的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2024年学校计划新增:智能机电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新能源装备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智慧城市管理技术、风景园林设计、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数学媒体技术、商务英语、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视觉传达设计等15个专业,上述新专业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批为准,春季招生录取报到的学生,根据教育厅及学校相关制度可申请调整专业,符合调整条件的,可给予调整。
4.创新精英班是学校依据创新强校工程制定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面向2024年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应届生招生,创新精英班采用“小班教学+重点培养+精细化管理+多元升学”模式,学生在专科毕业后,安排入读香港相关大学或国外相关大学全日制本科、如学生本人愿意可全日制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连读,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连读硕士研究生的,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上述证书均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智慧管理与服务系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学生,大一在校本部,大二在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集团总部产业学院。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音乐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音乐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