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2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170。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高职,学制3年。
(四)学校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
(五)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生原则
单独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三、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4年普通高考,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27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四、招生计划专业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一3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栏目进入志愿填报系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学校代码:14170),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九、投档录取
(一)录取时间
4月15日至21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愿且有测试成绩备案的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录取总原则: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高职单招批出档考生各录取阶段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即按总成绩分别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语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2.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校采取“先调剂”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正式投档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5日,投档录取规则不变。
(四)录取名单查询及公示
每批次录取的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十、重要提示
根据教育部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最终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也不能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应在报考前慎重选择。
十一、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入学的新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一)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
(二)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学生入学前凭入学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办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6000元/年。
(四)勤工助学政策
新生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进行注册。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政编码:532200
招生办联系电话:0771-7962088、7962028
传真号码:0771-7847258
咨询0Q:3063131381、1761479551
学校网址:www.gxlg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