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州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最新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4223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备注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四年 |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数为准。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
舞蹈学 | 本科 | 四年 | |
舞蹈表演 | 本科 | 四年 |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
产品设计 | 本科 | 四年 |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