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裸分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测试成绩采用河北省美术联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点击进入:2018年各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