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在甘肃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拟招专业 |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 录取规则 | 备注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 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 | 考生文化达到甘肃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后,音乐与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30%)由高到低录取。 | 拟招20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 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 | 拟招15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 | 拟招15 | |
广播电视编导 | 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 | 拟招15 | |
美术学 | 使用省统考成绩 |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甘肃省控制线后,按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 拟招10 |
动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