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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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体育学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体育舞蹈考生]、体育学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书法学、表演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要求考生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合格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要求考生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本科合格;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只招女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报考表演专业要求考生航空体检必须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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