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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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大庆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1.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2.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对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依据分数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理工、文史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考生高考实际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019年大庆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河北

山西

黑龙江

江苏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15

10

27

6

环境设计

艺术

13

10

27

12

绘画

艺术

12

10

2

8

专业名称

科类

山东

河南

四川

甘肃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1

2

7

2

环境设计

艺术

1

2

3

2

绘画

艺术

2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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