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省份 | 类别 | 招生专业 | 专业成绩 | 录取规则 |
河南 | 美术 | 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
音乐 | 音乐学、舞蹈学 | 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书法 | 美术学 | 使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福建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服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山西 | 美术 | 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 |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若无省统考则对此不作要求)“双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 |
山西 | 书法 | 美术学 | 使用书法类专业校考成绩 | |
湖南 | 音乐 | 音乐学 | 使用音乐类专业校考成绩 | |
山东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服装表演类专业校考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