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文化分达到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达到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联考(统考)本科控制分数线,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后根据文化分和专业分参照以下录取原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美术学、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