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文科类 | 1290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文科类 | 1290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2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工程造价 | 4405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理工类 | 12900 |
学校高职单招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文件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末位学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向低排序。
第十八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条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24年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二条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3月26日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东校区19号楼3楼309室)。高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24年3月27日至3月29日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第二十三条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它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