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招 生 专 业 (方 向) | 层 次 | 学 制 | 安徽省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M年) | 科 类 |
环境设计 | 本 科 | 四年 | 45 | 9000 | 文理兼招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
视觉传达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
产品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
动画 | 9000 | 文理兼招 | |||
音乐学(声乐、器乐) | 9000 | 文理兼招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地点及考试时间
省 份 | 考 点 | 类 别 | 报名测试地 点 | 报 名 时 间 | 专业测试时间 |
安徽省 | 合肥市 | 非美术类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014年2月17-18日 | 2014年2月19日 |
美术类 |
四、考试科目
类 别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考试科目 |
美术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 素描、色彩(专业测试总分200,素描、色彩各100分)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声乐、器乐) | 1、目测外形; |
五、录取原则:
在安徽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安徽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声乐、器乐):按我校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