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正式出台,2014年我校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艺术、广播电视技术、影视媒介经营与管理四个方向)继续面向省内外招生,各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湖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校历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同时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执行严格的招生政策,规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开展,特制定我校湖北省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文化分×50%+专业分×50%)×2
2、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按湖北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
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校历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同时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执行严格的招生政策,规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开展,特制定我校以下招生省份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一、山东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二、江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三、湖南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四、广东录取原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五、安徽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六、江苏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44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2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2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七、山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八、河北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分总分为20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专业分总分为300)
九、福建录取原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总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十、新疆录取原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考生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