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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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办学性质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商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人民政府。
学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邮政编码:4300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武汉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有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7-84791352、84791355
2、学校网址: www.wbu.edu.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各招生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武汉商学院2019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科类

专业

江西

河南

湖北

艺术(文)

动画

3

艺术(文)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艺术(不分文理)

动画

2

50

艺术(不分文理)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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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不分文理)

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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