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依法招生”的原则,为规范我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3664),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4〕133号)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
第二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设有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珠宝学院、航空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10个学院及基础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2个课部。设有地质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等35个本科专业和建筑工程技术等10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艺、文、理、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并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7-81820495。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环境设计 | 艺术 | 2 | 3 | 8 | 5 | 2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2 | 2 | 10 | 5 | 2 | 2 |
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 | 艺术 | 4 | 10 | 20 | 5 | 3 | 7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 | 2 | 50 | 3 | |||
摄影 | 艺术 | 2 | 4 | 30 | 10 |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 | 2 | 10 | 4 | 2 | 10 | 2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 | 3 | 2 | 3 | 10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