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2017年,学校同时进入THE世界大学排行榜、QS亚洲大学排行榜、US 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是我国中南地区首所拥有设计艺术学博士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业设计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院。目前,学院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个;现有6个本科专业,其中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为国家特色建设立项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省级品牌建设立项专业。
学院与美国普渡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芬兰阿尔托设计学院、意大利米兰理工学院、日本筑波大学、韩国国立首尔大学、中国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台湾艺术大学、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等三十多所知名院校建立了长期交流合作关系。
根据联招办《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联招〔2018〕1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做好2018年艺术类(美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与科类
2018年我校艺术类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为动画专业和设计学类专业(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四个专业),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资格。
2.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术科考核
(一)考核形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作品和获奖经历。其中作品包括素描(人像、静物、风景均可)、色彩(人物、静物、风景均可)和速写(人物)等三个类别;获奖经历包括获奖时间、获奖作品名称及获奖等级等,且需提供获奖作品和获奖证书的照片。
考生本人需对所提交作品的原创性及其他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时间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18年5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寄达我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术科考核合格名单并于6月1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联招办有关平台进行公示。
四、录取原则
1.术科考核合格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达到全国联招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whut.edu.cn/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27-87651139(教学办) 027-87299305(学工办)
学院网址:http://public.whut.edu.cn/sj/
六、其他
1.本考核方案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8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