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3年湖北省艺术类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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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承认音乐学专业合格线(湖北省美术考生持省联考合格证可报考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学..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承认音乐学专业合格线(湖北省美术考生持省联考合格证可报考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艺术类专业一般要求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5米以上。

湖北省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类型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学前教育

非定向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1

音乐表演

非定向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音乐学

非定向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4

舞蹈学

非定向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美术学

非定向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非定向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环境设计

非定向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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