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
(二)2020年我校在贵州、江西、江苏3省组织了艺术专业测试,上述省份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并且参加生源地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专业成绩以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为准。其他省市(区)考生艺术专业成绩以当地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
(1)招生认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文化和专业统考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统考成绩*70%);
(2)招生认校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条件下,以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按序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先后顺序,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艺术类专业考生仅招收文科考生。不区分艺术文、理科的省份除外(如江西、甘肃、江苏、河北、贵州等省均不区分科类)。具体事宜详见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