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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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名称:湖南文理学院

代码:10549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与层次: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邮 编:415000

网址:http://www.huas.cn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音乐学

180人

舞蹈编导

80人

美术学

80人

视觉传达设计

90人

环境设计

80人

动画

30人

以上为2017年暂定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17年生源计划表。

三、报名要求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

2.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统考的,考生须获得相关专业统考合格证。

3.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统考合格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4.湖南省外考生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详情见《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我校将于2017年1月6日左右在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上公布。)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长安排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设置

音乐学

面试:声乐、器乐、钢琴三选一(含音乐基础)(共400分)

舞蹈编导

面试:基本功和舞蹈表演(共400分)

美术学

素描(3小时,200分)

色彩(3小时,200分)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动画

六、合格证发放及成绩查询

1.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及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线,并通过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2.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并作为录取依据。

七、录取原则

1.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湖南省外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

2016年学费标准为:美术学4800元/年(师范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8000元/年、环境设计8000元/年、动画8000元/年、音乐学4200元/年(师范类专业)、舞蹈编导6000元/年。最终的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2017年标准执行。

九、考试要求与考场纪律

1.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点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2.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准备不同风格的作品或练习曲两首,由主考官抽考其中一首;报考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要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和成品舞蹈的表演。

3.报考美术类的考生,须自备考试用纸以外的其他绘画工具。考试时须对号入座、保持考场肃静,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随意在考场走动。

4.对违纪考生,将按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6-7186057 0736-7186059

传 真:0736-7186057   0736-7186059

网 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

E---mail:huaszsjyc@126.com

联 系 人:罗老师 刘老师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邮 编: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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