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通过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最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2.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厌平
副组长:唐海波 李啸川 康东波 刘颂书 方重
组 员:吴花珍 张波 聂桂华 吴志兵 刘晓安 蔡获云 黎良武 曹钧红 谢乾安 董国香 易红兵 张志明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院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张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制定单独招生简章、单独招生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全面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咨询、考生资格审查、组考、录取等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专门工作组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录取组、宣传组、服务保障组、纪检监察组、财务组、安全保卫组七个专门工作组。
1.考务组
组长:蔡获云, 副组长:曹钧红、张志明、董国香、易红兵、谢乾安
(1)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组考方案,并于考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2)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和巡考等相关事宜;
(3)负责笔试考场的安排;
(4)负责组织文化考试、评分、统分;
(5)负责各考场的巡查,考场秩序的维护,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处理办法的制定等;
(6)负责安排笔试监考、面试考官及统分人员并进行培训。
(7)负责组织各系面试考场、考官安排及面试的相关工作
2.招生录取组
组长:张波
(1)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录取及咨询,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负责与省考试院核对考生资格、准考证的印制及发放;
(3)负责在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名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4)负责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单独招生录取新生名单,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宣传组
组长:吴花珍
(1)负责安排报名、考试期间院内外宣传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校园内的横幅、标语;
(3)负责接待相关新闻媒体记者采访事宜。
4.服务保障组
组长:聂桂华 ,副组长:吴志兵
(1)负责协调后勤服务中心,做好现场报名确认、考试期间的校园内环境卫生、医疗、饮食、水、供电保障及应急预案;
(2)负责协调学工处,安排青年志愿者在考试期间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引导服务工作。
5.财务组
组长:刘晓安
负责单招考生的收费工作。
6.安全保卫组
组长:聂桂华
(1)负责现场报名确认、考试和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工作,防止火灾、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2)负责考场外围秩序的维护;
(3)负责考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7.纪检监察组
组长:黎良武
(1)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所有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保证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负责监督所有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是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负责查处所有招生考试期间违规违纪事件。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2019年最新文件为准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符合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技校毕业生,且已参加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高职扩招报名;
五、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时间:8月26日-8月28日
(二)报名办法
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1.网上报名: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参照"2019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指南”进行网上报名。没有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
2.报名确认:所有报名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报名考试费,于9月3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六、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限单招专业)。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1.所有考生实行文化考试+面试;
(1)考试科目:
A.文化考试: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卷,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300分(各科类考生同试卷);
B.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9月4日
A.文化考试时间:9月4日:上午09:00——11:00;
B.面试时间:9月4日:下午:13:30—17:00
(3)考试地点:院本部,邀请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巡查指导。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八、录取
1.计分办法:
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和面试,文化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差额进行调剂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
3.录取流程: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确认—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相关事宜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专业外专业;
3.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工作要求
1.学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
2.要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招考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录取合法、规范,不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相关组考工作要严格、周密,确保考试不出差错,不发生事故。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6880668(兼传真)、86840656
QQ:2954554884
联 系 人: 李老师、张老师 肖老师
通信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3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