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115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5人、体育特长生12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17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数字媒体技术 | 50 | 5500元/年 |
软件技术 | 50 | 7800元/年 | |
移动应用开发 | 50 | 4600元/年 | |
大数据技术 | 50 | 4600元/年 | |
艺术设计 | 90 | 7500元/年 | |
专业组二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4 | 7800元/年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8 | 4600元/年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75 | 4600元/年 | |
数控技术 | 75 | 4600元/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8 | 4600元/年 | |
专业组三 | 工商企业管理 | 85 | 3500元/年 |
电子商务 | 85 | 3500元/年 | |
大数据与会计 | 85 | 3500元/年 | |
市场营销 | 35 | 3500元/年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105 | 3500元/年 | |
旅游管理 | 110 | 4600元/年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5 | 4600元/年 | |
单招总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 1150 | —— |
注:1.以上专业中,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等专业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
2.开设有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请并通过考试,进入到订单班培养。
第十三条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12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七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
2.体育特长生。具体规则详见《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3.普通类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八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之和(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学考语文、数学科目有效成绩之和(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之和)、学考数学科目有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数学科目成绩)、学考语文科目有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文科目成绩)、学考外语科目有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英语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退役军人考生同分排序规则为:部队立功受奖、军龄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九条我校将通过招生网和官方公众号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我院《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4.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第三十三条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点击链接查看特长生招生章程:https://www.hneeb.cn/hnxxg/741/742/content_4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