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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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685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5人、体育特长生24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36...

招生计划

202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685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5人、体育特长生24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36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学费(元/年)
专业组一工程测量技术三年160506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三年604600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三年604600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三年604600
环境地质工程三年584600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三年295060
钻探工程技术三年294600
岩土工程技术三年924600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三年634600
软件技术三年904600
大数据技术三年604600
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应用方向)三年30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硬件工程技术方向)三年30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控制方向)三年504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30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三年7046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三年5546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三年1204600
工程造价三年1505060
建设工程管理三年15046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三年4046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三年404600
大数据与会计三年1003500
市场营销三年1103500
国际经济与贸易三年403500
现代物流管理三年403500
旅游管理三年1104600
旅游管理(生态旅游方向)三年354600
应用英语三年8032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三年705060
专业组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三年1457500
建筑室内设计三年1107500
环境艺术设计三年607500
动漫制作技术三年556000
专业组三建筑工程技术三年1255060
建筑工程技术(智慧建造方向)三年505060
退役军人计划三年5
体育特长生计划三年24
总计2685

第十三条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4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3.第一类、第二类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考生填报第一专业计划数已录满,则根据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如遇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退役军人末位同分,以多选题、单选题、判断题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虽成绩合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三条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四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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