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考生所在省如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
2、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按照各省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4的比例分省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3、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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