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由相关省份招考部门按文件规定进行投档,对于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由相关省份招考部门按文件规定进行投档,对于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由相关省份招考部门按文件规定进行投档,对于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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