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统考成绩)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专业总分(统考成绩)+文化总分+加分。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综合分同分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外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统一排序)。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专业总分(校考成绩)+文化总分+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综合分同分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福建等其他省份对艺术类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执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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