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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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精神和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精神和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2019年5月9日至5月22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姓名排序)。5月10日起,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查询初审结果和初审分情况。

2.我校定于6月16日进行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考核,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6月16日上午至我校办理面试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njfu.edu.cn/)通知。

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23日16点前,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完成面试网上确认,具体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当面试时间与其他学校有重合时只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参加考核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4.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咨询电话:025-85427320(招办)

监督电话:025-85427248(纪委)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通过考生公示名单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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