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简章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实验室及硬件设施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成立于 1995 年 4 月,其前身为 1964 年创立的南京师范学院新闻学专业。学院现设有新闻系、广播电视系、广告系、新闻摄影系、网络与新媒体系五个系科,拥有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三个学术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两个专业型硕士点和江苏省普通高校唯一的新闻学博士点。另有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江苏省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基地、江苏省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媒介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大众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舆情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民国新闻史研究所等科研、教学机构。学院现有 6 个本科专业,即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影视摄影与制作。
(一)培养目标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机构、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专业扎实、技法娴熟、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的应用型高级摄影摄像人才。毕业生可在上述单位从事影视摄影、影像编辑、后期剪辑、节目制作等工作。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江苏省招收本科生 20 名(文理不限);学制 4 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影视摄影与制作事业相关专业工作。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校考),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
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 A4 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上午 8:00-下午 16:30
3.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大厅(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4.报到所需材料: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3 日
6.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7.考试内容
考试方式为笔试,包括视觉故事构成、影视图像分析、影视摄影基础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 2 小时 30 分钟,每个科目满分 100 分,专业成绩总分 300分。
(1)视觉故事构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多种图案素材,考生经构思后,任意选择素材中适用的图案进行剪贴组合,构成具有故事情节的四幅连环组图,并在每幅图案下面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对图案所表现的内容进行阐述。四幅连环组图与简要的文字说明构成一个完整的视觉故事。
具体说明:
考生可任意选择与使用考试提供的图案素材(数量不限)进行剪切、拼接、粘贴到试卷中形成组图并可对组图进行加色和绘画。
考生不得自带图案素材,违者按作弊论处。
考生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工具。
(2)影视图像分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影视作品截图 3-5 幅,并从影视摄影专业角度提出艺术形式、表现技巧、主题思想等方面的问题,请考生回答。
参考书目:
骆志伟:《影视作品分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 年出版
李培林:《摄影创作与审美》,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版
(3)影视摄影基础考试内容:影视摄影基础知识,包括静态图片摄影知识与动态影视摄影知识。
参考书目:
卜新章:《摄影基础――摄影实战技巧》,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年出版
郑国恩:《影视摄影艺术》,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年出版8.成绩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将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我校将向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书面通知。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589102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站:http://xinchuan.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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