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录取规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业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成绩+校测成绩;
艺术类专业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成绩+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
其中,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赋10分/门,不合格不赋分,总分100分;校测成绩、省统考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若总分相同,普通类考生按照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再同分者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