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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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南昌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民族教育特点突出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占地面积1183.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6.2万平方米,校园山水相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和民族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体育部等2个教学部,开设有40个本科专业和33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7个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513人,其中专任教师113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6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8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6人,教育部民族预科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二级教授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3人,省高校教学名师6人。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80.12万册,电子图书111.73万种。共有江西省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制造工程实验室、江西省智能楼宇网络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南昌市DME光电工程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3个平台。拥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升本以来,完成省部级纵向项目(课题)203项,发表论文(出版专著)2105篇(部),获得127项实用新型专利。

学校毕业生以爱岗敬业、基础扎实和技能突出获得社会和用人单位肯定。升本以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386项,已毕业三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呈现稳定上升态势。2016年被江西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为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江西省教育厅“以增强就业能力为导向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和“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综合改革”的“两项改革”试点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学校民族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

二、招生省份与考点设置

江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2月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jseea.cn/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2月3-4日

[考试时间]:2018年2月5日

[考试地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校考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1、考试科目:速写、面试

2、科目分值:速写100分、面试100分

四、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获得当年高考考生号(或高考报名序号),不限艺术文、艺术理科类;

2.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考生需清楚了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专业报名资格的要求和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资格和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方式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设立并公示的考点报名,对于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有要求必须网报的,按生源省份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对于校外已设立考点的省份,不接受考生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3.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我校将在南昌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具体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4.各省具体报名办法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各考点通知为准。

六、合格线与合格证发放

教育部规定,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4倍。按照这一要求,我校将根据各个艺术类别在各省招生计划总人数4倍的比例分别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并将合格考生信息及时上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备案。

考生于4月份登录南昌工学院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符合专业合格证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将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七、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相应专业合格证的省份,专业录取时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2、我校在江西省,承认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外省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具体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按照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统考成绩,按照考生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未组织艺术类校考的专业,直接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艺术成绩排序录取。

4、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文件为准。

八、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各省招生计划书和入校公示为准。

九、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阁皂山大道998号,邮编:330108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7583758、8758361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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