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根据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特点,录取办法规定如下: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分文理科性质,在报考我校专业合格且达到最低文化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语文、英语有单科要求:语文70分以上,英语65分以上;江苏省考生因语文单科满分160分,其语文单科要求75分以上;英语单科满分120分,其英语单科要求52分以上),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录取总分,按录取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总分、语文、英语的科目顺序排序。我校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总分折算公式:录取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 +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30。具体录取办法可以查询我校校园网刊载的《景德镇陶瓷大学2018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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