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昌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
学校地处有着“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和“英雄城”美誉的江西省南昌市,坐拥西山横翠,共披南浦飞云,襟山带水,绿荫掩映,环境优美,是求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鄱阳湖和抚州5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
学校办学始于1921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和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开创了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先河。2005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习近平、曾庆红、吴官正、刘延东、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先后到学校视察指导工作。习近平同志在视察时深情寄语“南昌大学前景无限”。
学校现设有人文社科学部、理工学部和医学部,拥有12个学科门类的112个本科专业,2个国家重点学科(食品科学、材料物理与化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材料加工工程),8个学术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学术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临床医学)和18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艺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下设工业设计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舞蹈系、戏剧与影视系、音乐系等6个系,有“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学院现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工业设计”专业为江西品牌专业,“设计艺术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243人,专任教师200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46人,硕士生导师4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03人。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22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2340余人。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总面积达4.6万平方米。学院注重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建立了数十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和教学科研平台,学院成立了青年室内乐团、青年舞蹈团、赣剧艺术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书画研究院等,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写生、演出、考察和实习。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交叉学科交流,多次获得国内外各类不同层次比赛大奖(金钟奖、荷花奖、红点设计概念奖、iF设计概念奖、全国美术展览大奖等)。学院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组织师生赴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美国、墨西哥、印尼等国进行学习交流及巡回展演,与台湾国立高雄师范学院、德国特罗辛根国立音乐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和联合培养机制。学生就业面广,就业率高。学院多次荣获学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音乐学(声乐、器乐)专业
本专业培养方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艺术管理(音乐)、音乐科技。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国际性的办学理念,培养能在艺术团体、教育领域、文化组织及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业等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创作与研究,在文化市场及城市文化建设工作的高级复合型艺术人才。
舞蹈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方向: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本专业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具有艺术想象力、科学创造力,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教学、编导及研究等多方面的学科知识与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全国各地区中小学艺术教育领域、群众艺术团体、专业文艺团体、艺术职业学院从事舞蹈教学工作,同时也可在艺术团体、文化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以及舞蹈编辑和舞蹈研究工作。
舞蹈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方向:舞蹈表演和国际标准舞。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综合职业素质能力、掌握舞蹈表演专业技能的高级专业型人才。毕业生能在表演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各类各级学校、艺术培训中心、社区社团组织等单位输送从事舞蹈表演、教学、组织管理等工作。
绘画专业
本专业培养方向:油画、综合造型。本专业坚持艺术性、创新性、社会性的办学理念,培养掌握绘画艺术的基本技能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绘画创作、艺术教学和研究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领域从事艺术创作、教育与研究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动画专业
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学术性的办学理念,培养熟悉当代数字动画制作的技术手段及创作规律,掌握动画艺术创作的基本程序与方法,具备较全面、系统的动画基础理论知识,广泛的文化艺术修养,具有对动画作品进行整体策划、设计和制作的能力,能在相关领域从事动画创意设计与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和研究、卡通动画原创以及延伸产品开发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方向:室内设计、景观设计。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能从事室内外装饰设计、空间艺术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并且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审美意识和创新设计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方向:品牌设计、广告设计。本专业坚持以创新、实用、专业为办学宗旨,培养具备视觉传达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审美造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市场反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方向:服装设计。本专业培养具有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工艺及服装经营管理知识和实践能力的综合性高级专业人才。
产品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方向:工业产品设计、建筑产品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本专业坚持综合性、艺术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理论知识、技能技法,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具有较强的设计表达、创新、设计整合以及审美能力,能在高校、设计企事业单位、文化创意事业单位从事教学、创意设计、科研的高级复合型设计人才。
艺术设计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系统了解和掌握设计创意、品牌策划、设计评论的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文化艺术修养和文化经营视野,能在设计、广告传媒、文博、会展等文化创意事业单位、政府产业部门、工商企业从事艺术设计等教学、管理、策划创意、编辑、科研的专门人才。
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戏剧影视表演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修养、优良的文学艺术素质、扎实的戏剧、电影、电视专业知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不仅可以胜任电影制片厂、电视剧制作中心、电视台、电台、艺术院团等专业机构的工作要求,还能在国家机关、宣传文教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高校从事表演、管理、策划、组织、教学与科研等工作。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
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下设新闻学系、广播电视学系、广告学系、影视传播等4个系,有“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艺术学、出版”等5个硕士点,学院现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72人。专任教师 53人,其中正副教授25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8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赣鄱英才555工程”1人,硕士生导师20人,外聘客座教授22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3人。学院在校硕士生187人,全日制本科生1327人(含港澳台学生6人)。
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各类良好的办学平台,有集电视摄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新闻广告摄影、平面创意设计等于一体的现代传媒中心,1个全校性的“卓越传媒人”实验班(2+2跨专业),1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现代传媒中心),有中央苏区新闻研究基地、媒介文化与媒体管理研究中心、新闻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影视艺术研究中心和品牌传播研究所5个研究机构,有江西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以及专业图书7万册的资料室。
学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理论与实践能力结合教育,开展写作、摄影、广告、DV、微电影、播音主持、大学生辩论赛、见习实习、调研采风和科技作品赛等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学生在“全国新闻学子优秀论文”评选、全国大学生广告节、“金长城”传媒奖学金、“挑战杯”课外竞赛、“南都”奖学金等活动中屡屡获奖。学院毕业生就业形势好,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各类新闻媒体、文化出版和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每年均来我院招聘毕业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和新闻采编等基础知识与能力,熟练掌握播音、主持各种技能的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毕业生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胜任工作,又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媒体从事相关工作。十多年来,本专业学生在全国、全省各项专业赛事中屡次获奖,并在十四个省市电视台、电台从事播音和主持工作。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较高的人文艺术科学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并熟悉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毕业生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影视制作公司和高等院校等从事出镜记者、节目编导、撰稿、制片及摄像、音响、剪辑等工作,多年来以采、编、创综合能力受到各级各类媒体机构和政企宣传部门等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四、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所确定的报考条件。
2、美术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
3、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五、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我校不允许考生跨省报名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特别注意。
3、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考生可于2015年4月10日后通过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查询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线及分省专业排名。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同时我校将按规定向各省级招办上报合格成绩数据库。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
(3)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且语文单科成绩达语文总分60%以上,按文化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70%以上,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70)。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过程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江西省艺术类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