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xcfs.com/)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xcfs.com/]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3422)
第四条学院简介: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外语和外经贸应用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商务部共建院校,全国首批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先后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示范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获得“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等荣誉。连续两年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七条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学院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录取额满且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产品艺术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方向)和展示艺术设计专业限招江西省应届艺术类高考生。
第十三条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1.学费:6000元/年2.住宿费:1000元/年(4人间)、800元/人(新6人间)、600元/人(6人间)3.书费:700元/年(多退少补)
第四章 新生入学与注册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建立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300元,分三个档次,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农村脱贫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助学金、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791—88352677
学院地址: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91号
网 址: http://www.jxcfs.com/
邮 箱:jxwmxx@163.com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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