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专业分数线确定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2.文化分数线确定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各省2018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有关省有等级要求则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或无等级要求,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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