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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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恒山西路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泰山街道实化社区恒山西路15号。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丰东路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医科社区吉丰东路66号。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桦东路校区: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特殊乡镇洋草沟村吉桦东路168号。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街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园艺社区深圳街86号。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宜山路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江南街道玉华社区宜山路70号。

第二章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5000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5000

470209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5200

470210

化工装备技术

4100

470211

化工自动化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6500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4100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4100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500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00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5000

460103

数控技术

5000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5000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5500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500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500

460301H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14000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6500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5000

460304

智能机器人技术

5000

460204

新能源装备技术

5000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5500

4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5500

43010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500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00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4100

510203

软件技术

5000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5500

510106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6500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6500

470208

分析检验技术

5000

490204

化学制药技术

5000

420802

环境工程技术

3500

490202

生物制药技术

5500

420902

化工安全技术

5000

440406

建筑消防技术

5100

490203

药物制剂技术

5000

520415

中药制药

5000

490208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00

420901

安全技术与管理

5500

530701

电子商务

4100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5100

530803

航空物流管理

650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4000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5100

500401

民航运输服务

6500

530605

市场营销

4500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50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4500

530810

供应链运营

5000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七条 我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了可以申请获得国家资助外,学校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校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2、填报我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专业清”录取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依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3)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v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联系人:徐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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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sjyc.jvcit.edu.cn/info/1074/13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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