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2.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0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18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3527.3万元,图书117.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普通本科预留计划原则上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艺术类预留计划原则上控制在艺术类总规模的15%以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考生的录取,使用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执行,并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 辽宁 | 河北 | 山西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云南 | 甘肃 |
产品设计(艺文) | 50 | 10 | 20 | 4 | 10 | 13 | 27 | 10 | 7 | 5 | |||
产品设计(艺理) | 12 | 3 | |||||||||||
动画(艺文) | 8 | 8 | 3 | 3 | |||||||||
动画(艺理) | 2 | ||||||||||||
绘画(艺文) | 7 | 6 | 2 | ||||||||||
绘画(艺理) | 1 | ||||||||||||
表演(艺文) | 15 | 18 | 32 | ||||||||||
表演(艺理) | 5 | 2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