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1万平方米(约合1696.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7.8;专任教师99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32.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178.6元;图书139.3万册,生均图书74.2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办法及使用原则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不设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不限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 类 | 授予学 | 学费 |
1 | 130310 | 动画 | 4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2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3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4 | 130504 | 产品设计 | 4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