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1.2万平方米(约合2266.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4平方米;生师比17.7;专任教师135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3429.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767.8元;图书230.2万册,生均图书79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各省生源数量及质量状况,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为参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校不设置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
1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文史 | 艺术学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