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6万平方米(约合758.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3平方米;生师比17.9;专任教师85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027.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050.8元;图书86.1万册,生均图书47.4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根据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生源分布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
2.学校拟安排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的比例为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4.对于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可编制“0”计划,以便校考合格考生可以正常填报志愿,若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5.各专业均不限制语种、男女生录取比例。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课程均有英方教师进行教学,采用全英文授课,学生需具备良好的英语基础。
6.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 | 学费 |
1 | 130301 | 表演(服装表演)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艺术学 | 10000 |
2 | 130401 | 美术学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艺术学 | 8000 |
3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艺术学 | 10000 |
4 | 1305 | 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艺术学 | 10000 |
5 | 130502H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艺术学 | 50000 |
6 | 130505H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艺术学 | 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