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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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金州区铁山西路3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艺术类环..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金州区铁山西路3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学制均为四年,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生师比21.98:1;专任教师2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3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7.7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39.5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138.58元;图书71.9112万册,生均图书106.5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学院师资力量、学科发展、就业情况等多因素综合考量而定。
无预留计划。
语种不限,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院拟面向辽宁、河北、山西、江苏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2个,文理兼招。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文、理

艺术学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文、理

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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