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校考考试方案

招生简章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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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的艺考工作,在保障考生生命安全的同时顺利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制定我校2021年艺术类校考考试方案。具体如下: 一、校考专业 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服装表演] 二、考试方式 采取在..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的艺考工作,在保障考生生命安全的同时顺利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制定我校2021年艺术类校考考试方案。具体如下:
一、校考专业
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服装表演]
二、考试方式
采取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实时录制视频作品并在线提交,评委集中观看评分的方式考试。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18日
(三)允许报名省份:
表演(京剧表演):辽宁(选考科目为历史)、黑龙江
表演[侧重服装表演]:辽宁(选考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山东(没有科目要求)
四、考试材料提交
(一)视频作品录制要求
1.视频可采用智能手机等设备录制(具体设备要求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要求);
2.视频录制开始,画面要求停留在考生正面肩部以上部分3-5秒钟后,再按照考试要求顺序录制;
3.考生应全程在视频内,视频内不能出现除考生外其他人员及声音;
4.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录制视频期间不得中断,原始录制,不得后期剪辑,否则按无效视频处理;
5.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得使用美颜、滤镜、声卡等辅助录像设备和功能;
6.视频中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不得有考生介绍。
(二)视频作品提交平台:待定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
(三)视频作品提交时间:2021年3月1日-8日
(四)视频作品提交方法: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说明。
五、考试内容及录制要求
考生可登录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观看“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流程视频”,熟悉考试程序。
网址:http://zs.synu.edu.cn。
(一)表演(京剧表演)
1.考试内容
演(演员必考项):剧目片段表演150分、基本功四项(唱、念、做、打)150分,共计300分。
奏(乐队必考项):演奏唱段150分、演奏曲牌100分、视唱乐谱或节奏50分,共计300分。
2.具体要求
本专业考生必须录制2个视频作品。
(1)演(演员必考项)
视频作品1:剧目片段,内容自选,可用伴奏,表演时长不超过4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考生肩部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剧目片段,中间不得间断。)
视频作品2:基本功四项(唱、念、做、打:涵盖形体功、毯子功、把子功内容),禁止使用伴奏,时长共计不超过6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考生肩部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基本功四项,中间不得间断。)
特别提示:
①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要在每一个项目展示前,对考试相关内容进行语言表述,详见“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流程视频”;
②基本功四项考试“打功”部分,需要根据场地条件,自行确定难易程度,考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完成考试内容,如有受场地条件限制不能展示部分,可用语言如实描述;
③“把子功”考试内容,无需他人配合,可用“刀式”、“枪式”等作为考试内容。
(2)奏(乐队必考项)
视频作品1:
演奏唱段1段,文场演奏(西皮、二黄选其中1段唱腔),打击乐演奏锣鼓经,禁止使用伴奏,时长不超过4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考生肩部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演奏唱段,录制时长不超过4分钟,中间不得间断。)
视频作品2:
演奏曲牌:文场演奏西皮或二黄曲牌1首,打击乐演奏曲牌1首,禁止使用伴奏,时长不超过4分钟;
视唱乐谱或节奏:文场考生自选“演奏唱段”或“演奏曲牌”内容中任意1段乐谱进行视唱,打击乐考生自选“演奏唱段”或“演奏曲牌”内容中任意一段锣鼓经背诵节奏型,时长不超过2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为:考生肩部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演奏曲牌+视唱乐谱或节奏,录制时长共计不超过6分钟,中间不得间断。)
特别提示:
①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要在每一个项目展示前,对考试相关内容进行语言表述,详见“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流程视频”。
(二)表演[侧重服装表演]
1.考试内容
综合面试100分(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服装表演技巧140分、造型展示100分、特长展示60分,共计300分。
2.具体要求
本专业考生必须录制1个视频作品。
视频作品:
综合面试:考生穿着泳装,赤脚,向镜头,身体挺拔,双脚并拢站,之后分别转向、停顿展示身体的正面、侧面、背面,然后在墙面固定的皮尺前报自己身高,时长不超过2分钟;
服装表演技巧:考生自选服装一套,女生自备高跟鞋,考生面对镜头,由后走到前进行2-3遍的服装表演展示,需在镜头前进行定位亮相,音乐自备,时长不超过2分钟;
造型展示:考生自选服装一套(与服装表演技巧环节服装相同),全景拍摄,面对镜头,原地摆出3-5个符合服装特点的模特造型,音乐自备,时长不超过2分钟;
特长展示:包含舞蹈、声乐、器乐、武术、朗诵等特长,考生录制时需要身体全部出现在视频中,注意拍摄的空间能够达到特长展示的需要,音乐自备,时长不超过2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为:考生肩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综合面试+服装表演技巧+造型展示+特长展示,录制时长共计不超过8分钟,中间不得间断。)
特别提示:
①考生应提前做好考试所需要的服装和道具准备工作;
②在考试过程中,各考试环节需衔接紧凑,换装迅速,考生可穿着泳装直接套换表演服装。
六、成绩公布
2021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录取原则
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服装表演]: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八、重要提示
(一)考生应在考试过程中注意网络安全,防止个人信息、考试作品信息泄露他人。同时,要确保视频录制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考生上传视频作品时,要按“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要求,签订《考试承诺书》。
(三)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我校将进行远程面试(不计分数;时间另行通知),二次确认考生身份。
(四)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
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考试成绩真实性核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110034)
咨询电话:024-86574436024-86592067(传真)
申诉电话:024-86592982
网址:http://zs.synu.edu.cn(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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